为鼓励bob官方体育研究生积极进。髁⒄返木鸵倒酆统刹殴,根据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京教学﹝2023﹞2号)及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实施方案》(研工字﹝2024﹞51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现启动我院2026年暑期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我院正式在籍在读的2026年夏季毕业的应届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项目与名额
此次共评选2名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和6名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,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从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中进行推荐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理想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2.品德优秀,学术诚信,知行合一。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各项规章制度。在校期间未受处分,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.勤奋好学,成绩优异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无不合格课程记录。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,科研能力显著。
4.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能吃苦,肯奋斗,敢担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;热爱劳动,乐于奉献,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;热爱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5.在校期间获校级(含)以上荣誉。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6.有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,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学生申报。经个人自荐、民主推荐或班级提名,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并提交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2.学院考察、评选及公示。学院审核参评研究生情况及评选资格,确定出校级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。⒆橹鸨缙郎笕范ǔ鲂<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。⒃谘г航胁簧儆3天的公示。其中,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由培养单位在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中进行推荐,推荐为市级的填写并提交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》(附件2)。公示期间,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,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给予答复。学院将公示后初选名单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。
3.学校评审及公示。学校对培养单位初选名单进行复审,确定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和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推荐人。⒃谌7段诮5个工作日公示。公示期间,研究生若对培养单位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实名向学校提请复议。公示结束后,学校将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评审结果报送至市教委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学院高度重视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,严格遵循条件标准公开、程序办法公开、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,认真组织评选。
2.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,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,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。
3.获得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的研究生若毕业(学位)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,或在毕业前有违法违纪行为、弄虚作假行为等,将被取消“优秀毕业生”称号。
4.推荐为“市级优秀毕业生”的研究生需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总结,内容活泼生动,包括姓名、所学专业、从事课题、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,重点讲述在校期间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、感人事迹、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,提供2张生活照(像素要求1280×720),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中。
5.申请人于5月9日下午16:00前将《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lujunyue@cau.edu.cn,附件1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上交至7210办公室。
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6年5月6日
附件1: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表.docx
附件2: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.docx
附件3: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信息汇总表.xls